随知服务使用协议

1.特别提示

1.1 本《随知服务使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是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与北京创世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世泰克公司”)之间关于用户下载、安装、使用“随知”软件(包括但不限于PC版、移动电话APP、PDA版等各种手持、车载终端版本的“随知”软件),注册、使用、管理“随知”软件账号及使用创世泰克公司(随知网www.suizhi.com)(以下简称:“随知网”或“本网站”)提供的相关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1.2 随知网及“随知”软件由创世泰克公司研发,并将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及移动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统称:本服务)。为获得本服务,用户在申请注册时,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应认真阅读且充分理解《协议》之全部条款,特别是免除及限制责任条款、知识产权条款、法律适用、争议解决条款。请用户审慎阅读,如用户不接受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请立即停止注册或使用“随知”软件、随知网及其相关服务。

1.3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谢绝使用本服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在取得法定监护人同意并在监护人的监护下阅读、理解、使用本服务。

1.4 用户注册成功后,创世泰克公司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账号,该账号归创世泰克公司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账号使用权。账号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禁止借用、租赁、赠与、转让。用户承担账号及密码保管责任,并就其账户项下之一切活动负责。

2.协议的接受与变更

2.1 在用户充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勾选本协议前选项框,将视为用户签署了本协议,表明用户自愿接受协议全部条款的约束,协议将构成用户与创世泰克公司及其经营的随知网之间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2.2 创世泰克公司有权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协议修改后,创世泰克公司将在相关页面公布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一经公布即有效的代替原协议。如果用户不同意本协议的修改,请立即停止访问或使用随知网或取消已经获得的服务;如果用户选择在本协议修改后继续访问或使用随知网,则视为用户已接受本协议的修改。

2.3 用户与创世泰克公司签署的本协议所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全涵盖用户与创世泰克公司所有的权利和义务。据此,创世泰克公司公布其他声明、规则等均视为本协议之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服务内容与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3.1 随知网作为网络平台,为广大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推广服务等多方面的服务。可加强保护这些数字化的音视频节目内容的版权,涉及的技术就是数字权限管理技术。

3.2 由于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创世泰克公司将在未来向用户提供更多的服务,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外,未来提供的新服务也适用于本协议。

3.3 随知网提供服务的方式主要为:搭建“随知网”、“随知”移动客户端、“随知车载客户端”等,为用户上载、传播其内容提供平台;且通过不同的渠道,为用户上载、管理、传播、推广其内容;支持在终端设备上进行图书,音乐,视频加密后交易,在移动端可进行解密查看。

3.4 随知网作为网络平台,不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满足用户的全部需求。随知网保留随时修改、中断或终止服务且无需通知用户的权利。随知网行使修改、中断或终止服务的权利,无需对用户或任何他人承担任何责任。

3.5 创世泰克公司有权在任何时候,基于任何原因,暂时或永久地终止本网站服务之全部或部分,而无需提前通知,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6 随知网有权在任何时候,基于任何原因,暂时或永久地终止用户的账号、密码使用本网站服务,或删除、转移用户存储、发布在本网站的内容,而无需提前通知,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账户的取得与使用

4.1用户确认,在用户开始注册随知网前,用户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用户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用户不具备前述与其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用户及其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4.2用户选择注册账号成为随知网用户时,应按照随知网的提示及要求填写或提供资料、信息,并确保资料、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如果用户的资料、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改。

4.3用户一旦注册成功,即成为随知网注册用户,可自行创建、修改昵称。用户名和昵称的命名及使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公序良俗。用户名和昵称中不能含有任何侮辱、诽谤、淫秽或暴力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词语。如用户违反前述规定,随知网有权随时限制或拒绝使用该账号,甚至注销该账号。

4.4 用户注册成功时,将自行创建一个账号和密码。用户应采取合理措施维护账号和密码的安全,因用户原因导致账号或密码泄露而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用户负责。用户对由此用户名和密码登入系统后所发生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或者间接法律责任,创世泰克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5 用户的账号或密码遗失的,可以通过注册信息进行重置密码,以手机号码注册的用户可以凭借手机号码找回原密码。用户若发现账号遭到未授权使用或存在其他安全漏洞情况,应立即告知创世泰克公司。

4.6 若用户的账户从注册之日起连续6个月未登录过随知网,则创世泰克公司有权关闭其账户且无需事先通知,账户一旦关闭相应的服务同时终止。

5.用户的权利

5.1 用户有权在注册后获得其个人的随知网账号;

5.2 用户有权在注册并登录后通过其个人的随知网账号上载文字图书、音频作品、图片、专辑等;

5.3 用户有权在注册并登录后在线收听音频作品、在“随知”移动客户端内下载收听音频作品等;

5.4 用户有权在注册并登录后,根据随知网的规定,分享作品、专辑并取得随知网给予奖励等;

5.5 用户有权在注册并登录后,根据随知网的规定,参与随知网的线上或线下活动并取得随知网给予的奖励(如有)等;

5.6 用户有权在注册并登录后,根据随知网的规定,参与随知网的商业性项目,通过随知网提供的增值化服务取得经济收益,但需另行与创世泰克公司签订服务合同。

6.用户的义务

6.1 用户承诺并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创世泰克公司合理的认为用户有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有权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6.2用户承诺并保证,其在随知网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多媒体资料或其他内容拥有相应合法的权利。上述文字、图片、视频、音频、多媒体资料或其他内容,不侵犯任何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权利;不违反用户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对用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规定;否则,创世泰克公司有权对用户发布的信息依法或依本协议进行删除或屏蔽,并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6.3 用户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社会、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行为;制作、复制、发行、传播带有煽动抗拒、破坏法律、法规实施行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行为;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行为;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行为;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进行其他恶意攻击行为;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行为。

(2)冒充他人或机构,或以虚假方式谎称或使人误认为与特定他人或任构有关的行为。

(3)伪造标题或以其他方式操控识别资料,使人误认为该内容为创世泰克公司所制作、传送的行为。

(4)将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资料,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的行为。

(5)以技术方式攻击、破坏、改变随知网的部分或全部、或干扰其运行的行为;以非法方式获取或使用随知网的任何软件、代码或其他技术或商业信息的行为;对随知网运行的任何程序进行非法的反向工程、反向编译、反向汇编或改写的行为。

(6)未经许可使用随知网的网站名称、公司名称、商标、商业标识、网页版式或内容、或其他由创世泰克公司享有知识产权或权利的信息或资料的行为;将随知网以任何形式作为从事各种非法活动的场所、平台或媒介的行为。未经随知网的书面授权或许可,以随知网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或将随知网作为从事商业活动的场所、平台或媒介的行为。

(7)除另行签署合同或另行指定可供用户使用的特定商业服务外,未经创世泰克公司书面许可,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随知网的行为;不得有对随知网的任何部分或全部进行商业性质利用、复制、拷贝、出售、调查、广告的行为;不得通过随知网发布有关任意他人的广告宣传内容的行为。

6.4 用户就其所上传的内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用户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规定造成违约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由用户自行解决。如果给随知网造成损失的,创世泰克公司有权向用户追偿其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等。

7.用户产生的内容

7.1 用户在随知网以各种形式发布的一切信息、数字化内容,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随知网相关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随知网有权随时审查用户所上传的内容,如果发现其上传的内容不符合前述规定,随知网有权删除或重新编辑或修改该内容。

7.2 随知网有权对用户上传的内容进行审查、编辑、修改。但是对于通过随知网而传播的内容,创世泰克公司不保证其合法性、正当性、准确性、完整性。在任何情况下,创世泰克公司均不对任何内容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损失。用户应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创世泰克公司因此遭受损失的,有权向用户追偿。

7.3 随知网将尽可能保存用户上传的合法内容,但不保证为用户保存其上传的内容,用户应自行就前述内容备份。

8.隐私保护

8.1 保护用户隐私是创世泰克公司的一项基本原则,随知网保证,除事先征得用户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政府部门要求、为维护公共利益或创世泰克公司合法权益而对第三人披露用户个人信息且无需事先向用户发出通知外,未经用户同意,不会以非法方式披露用户个人信息。

8.2 当用户通过随知网购买商品或服务时,用户的信息将被提供给前述商品或服务的销售者,用户应自行承担此类信息披露的责任。

8.3 下述情况下,用户授权随知网利用其个人信息

(1)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用户及公共利益。

(2)为维护随知网及创世泰克公司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合法权利或权益。

(3)在进行推广、促销或抽奖时,随知网可能会与赞助商共享用户的个人信息,在这些情况下随知会在发送用户信息之前进行提示,用户可以通过明确表示不参与活动而终止传送。

(4)为获取第三方数据而将用户信息与第三方数据匹配。

(5)将用户数据用于统计,以便向未来的合作伙伴、广告商及其他第三方以及为了其他合法目的而描述随知网的服务。

8.4为更好地向用户提供服务,您同意随知通过短信等形式向您发送相关商业性服务信息。

9.知识产权声明与授权

9.1 “随知”软件由创世泰克公司开发,该软件及本网站的一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及其组合、图标、图饰、图表、色彩、界面设计、版面框架、相关数据、电子文档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际条约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创世泰克公司对“随知”软件和本网站服务的资料享有相应的权利,本网站的所有设计图样以及其他图样、产品及服务名称、整体内容版权归创世泰克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使用、复制或用作其他用途。用户对本网站所使用的软件有非专属性使用权,但不得自行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复制、修改、出售或衍生产品。

9.2 经由本网站传送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及其他内容,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和国际条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保护;除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及其他内容的上载用户所享有的著作权,未经创世泰克公司书面授权同意,不得进行修改、出租、售卖或演绎其他作品。

9.3 创世泰克公司对其专有内容、原创内容和其他通过授权取得的独占或者独家内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创世泰克公司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载、传播和提供收听服务或者有其他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9.4 除非创世泰克公司收到相反通知,创世泰克公司将用户视为其在本网站上载或发布的内容的知识产权所有人。用户点击同意本协议,即表明该用户主动将其在任何时间段在本网站发表的任何形式的内容的著作财产权无偿授权给创世泰克公司使用,创世泰克公司有权通过本网站、“随知”移动客户端APP、车载客户端等平台对前述内容进行复制、下载、编辑、修改、展示及网络传播。同时用户许可并同意创世泰克公司有权利就任何主体侵权而单独提起诉讼,并获得赔偿。本协议已经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书面协议,其效力及于用户在本网站发布的任何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无论该内容形成于本协议签订前还是本协议签订后。

10.免责声明

10.1 用户已明知本协议的内容,用户不按本协议约定同意其使用本服务所存在的风险,风险将完全由其自行承担;因用户不按本协议及“随知”APP软件相关说明及提示使用本服务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创世泰克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2 随知网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担保用户在接受随知网服务的过程中,可能遇到错误、侮辱、诽谤、不作为、淫秽、色情或亵渎事件,随知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10.3 基于互联网的特殊性,创世泰克公司对本服务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承担非因随知网导致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本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连续性。随知网力图使用户能对本网站进行安全访问和使用,但对于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终端设备故障以及其他任何网络、技术、通信线路等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风险,均由用户自行承担。另外,也不保证本网站或服务器是不含病毒或其它潜在有害因素的,因此用户应使用业界公认的杀毒软件查杀任何自随知网下载文件中可能存在的计算机病毒。

10.4 除创世泰克公司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外,随知网对用户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包含、经由、连接、下载)从本网站所获得的任何内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音频内容、广告内容、其他用户信息、商户信息、用户评价等内容,不保证其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对于用户因本网站上的内容信息而购买、获取的任何产品、服务、信息或资料,创世泰克公司不承担责任。

10.5 随知网内所有用户所上传的音视频、专辑等内容,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并不表示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承担用户上传的内容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

10.6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告,随知网都将通过正式的页面公告或站内信或电子邮件或客服电话或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送达。任何非经随知网正规渠道获得的信息,随知网不承担法律责任。

10.7 随知网可能会提供第三方国际互联网网站或资源链接,除另有声明外,随知网无法对第三方网站服务进行控制。据此,由于下载、传播、使用或依赖上述网站或资源所生的损失或损害,随知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11.通知送达及商业活动

11.1 创世泰克公司对用户所有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软件内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其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上述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1.2 用户对创世泰克公司的通知应当通过本公司对外正式公布的通讯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信息进行传送,上述通知以本公司收到日为送达日。

11.3 用户理解并同意,随知网为自身运营,可以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商业活动:(1)通过电子邮件、客户端、网页或其他合法方式向用户发送推广信息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2)通过增值服务系统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相关服务信息或其他信息。

11.4 用户理解并同意,随知网为自身运营,可以为用户上传至随知网的内容开通增值收益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打赏、广告等项目;用户可就上述增值服务申请与随知网分成,具体分成事宜另行签订合同,如果用户拒绝开通增值收益项目,可通知随知网。

11.5 用户申请注册成为随知网用户时就以上传内容来出售、推广等收益为目的的,除签订本协议外,还需与创世泰克公司另行签订《随知服务协议》来明确收益分成。

12.侵权投诉

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任何第三人认为用户利用随知网平台侵害其民事权益或实施侵权行为的,有权书面通知随知网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12.2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任何第三人认为随知网所涉及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可以向随知网提交书面通知,要求删除该侵权作品,或断开链接。通知书应含下列内容:(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2)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3)权利人的合法有效权利证明材料。

12.3 侵权投诉必须包含下述信息:(1)被侵权人的有效权利证明材料,或被侵权作品的原始链接及其它证明材料;(2)侵权信息或作品在随知网上的具体名称及链接;(3)侵权投诉人的联络方式,包括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或手机等。

13.违约责任

13.1 如因本公司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而给用户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同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3.2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本公司及其他用户的合法权益,如因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而给本公司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用户同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14.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4.1 本协议订立、履行、解释、争议解决及因本协议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 用户与创世泰克公司及其经营的随知网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

15.其他规定

15.1 创世泰克公司未行使或执行本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权利之放弃。

15.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其余条款仍应有效。

15.3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理解和解释本协议时不应受该标题的限制。

15.4 创世泰克公司运营的“鹏保宝”及与之相关的网络平台不适用本协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