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知www.suizhi.com用户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随知卖家(以下简称甲方)和 北京创世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诚信公平、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名称:随知。

二、合作期限:自乙方成为随知卖家开始,无限定结束合作期限。

三、合作内容

  1. 甲方在合作期限内通过随知(www.suizhi.com)进行数字内容的交易。包括:
    1. 甲方通过随知开设店铺,并上传待售的数字内容。
    2. 甲方店铺里所售数字内容价格最低价为:0元/套标价。
    3. 甲方通过随知完成数字内容的交易。
    4. 乙方支持数字内容在买家购买前的试看。
    5. 乙方支持数字内容在买家购买后的阅读,包括:通过随知客户端(Windows系统、Mac系统、Android系统及iOS系统)上的阅读。
    6. 乙方负责随知平台的稳定运营及开发迭代,满足甲方所提合理需求。
  2. 乙方在合作期限内向甲方提供7x24小时的技术支持,确保甲方使用随知稳定可靠。

四、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1. 服务费标准

      在合作期限内,乙方按以下标准计费。

    服务费(%)申请提款日
    每笔交易额的10%随时申请提款
  2. 甲方到帐日

      在合作期间内,甲方申请提款后,乙方于T+10个工作日,向甲方的收款账户支付交易额扣除服务费的款项,服务费标准:见服务费标准章节(四、1)所述。

  3. 甲方收款信息(选择其中一个,并填写准确信息):

      甲方支付宝账户:乙方根据甲方其随知卖家个人中心内【我的钱包】绑定的支付宝账号,作为甲方转账账户。

五、协议违约责任

  1.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不得随意违反。
  2. 甲方不能申请退还服务费(服务费标准:见服务费标准章节(四、1)
  3.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视频课程、文件、资料等不存在侵犯他方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的行为,否则,因此所产生所有法律及经济责任,包括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对第三方的赔付)等由甲方全额承担。
  4. 随知(www.suizhi.com)平台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等具有反动、色情、暴力、淫秽等内容的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删除。若甲方因此触犯法律,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 甲方自行上传或通过网络收集的资源,乙方仅提供一个展示、交流的平台,不对其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正当性、合法性负责,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 如任何第三方认为随知(www.suizhi.com)网页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著作权,并提供了相关的书面权利通知、权属证明、详细侵权情况证明等后,乙方有权自行决定将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的文件做下架或删除操作。
  7. 乙方保证不进行本合同允许外的复制、传播甲方视频资源;不将自用的资源用于超出授权范围的再销售。
  8. 乙方承诺"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向甲方提供随知(www.suizhi.com)服务。甲方依法律规定承担基础保障义务。甲方知晓并认同乙方无法对由于技术入侵、罢工,暴乱,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而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责任。

六、知识产权与保密

  1. 乙方严格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其他非本协议方透露。在获得甲方负责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在其他场合引用概念性信息,但仅作为乙方宣传业绩所用。
  2. 甲、乙双方均有在合理期限内为对方保守商业机密、专有信息资料的义务。合作期间双方相关的各种资质证书、培训文件、宣传文件、资源文件、协议等,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公开并用于与合作内容无关的活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除有另行规定外,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对方的商标、专利及相关标识。乙方有义务监督和制止侵害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一经发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权行为并告知甲方,配合甲方追究其责任,追偿受损权益。
  3. 协议终止后,乙方须删除甲方提供的所有视频内容,保证公司及雇员不再保有和传播甲方视频内容,甲方关闭相关后台链接。

七、不可抗力

  1. 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的影响)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尽快以电报、传真方式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可以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一周内用特快专递将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对方,经双方确认后,作为以后检查和确认的依据。
  2.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协议的执行时,则协议执行相应顺延,顺延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排除后尽快传真通知对方。
  3. 因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协议执行超过九十天的情况下,双方应达成继续执行协议的协议或双方另行协商延长本协议履行或加订协议。

八、仲裁与诉讼

  1. 乙双方对执行协议发生的争执,本着双方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 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提交甲方所在地区法院管辖。

九、协议效力

  1. 本协议由甲方开通随知店铺之日起生效。
  2. 协议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及其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限与本协议相同。传真有效。
  4. 双方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有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对方有权按照本协议标的金额提出索赔。

随知运营部门

北京创世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